为规范我院进修生,见、实习生的教学管理工作,加强与各医学院校之间的长期合作。根据教学管理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参照同级医院收费标准,现对我院进修费、实习费、见习费等收费标准及本科见、实习生在院期间就餐补助发放规定如下。
一、医院接收进修收费标准
1、普通进修费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收取,医共体单位人员免收进修费。
2、住宿费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收取,医院学生公寓未正式使用之前,暂时安排在医院统一租用的上信城宿舍。寝室水费按照每人每月10元标准由宿管员每月收取,电费参照居民用电0.58元/度每月由宿管员抄电表计算后收取。
二、实习生实习费收费标准
1、接受医学院校实习生按照以下标准向实习生所在院校收取实习费:本科生,大中专生每生每月100元。
2、实习生住宿费统一每生每月100元。医院学生公寓未正式使用之前,暂时安排在医院统一租用的上信城宿舍。水费按照每生每月10元标准由宿管员每月收取,电费参照居民用电0.58元/度每月由宿管员抄电表计算后收取。
3、院校统一安排的实习费由院校一次性向医院缴纳(原则上可按每个学生实习费、住宿费每月共150元收取),具体以与学校洽谈结果为准。
4、自主实习收费参照以上收费标准。
三、教学医院及附属医院对应的院校见、实习生收费标准
目前我院为湖北科技学院专升本学生(按本科对待)的教学医院,具体收费标准如下:
1、按湖北科技学院标准,学生理论授课期间、每生每年教学费,住宿费共计2200元;学生临床实习期间每生每年实习费,住宿费共计1000元。
2、医院学生公寓未正式使用之前,暂时安排在医院统一租用的公安局旁宿舍。入住宿舍,寝室水费按照每人每月10元标准由宿管员每月收取,电费参照居民用电0.58元/度每月由宿管员抄电表计算后据实收取。
3、教学医院及附属医院(主要为三峡大学、长江大学和湖北科技学院)对应的院校本科见、实习生在院期间每月就餐卡补助200元(满勤发放,缺勤一次扣发10元,扣完为止)。理论教学学生实行人脸刷卡考勤,实习生实现钉钉打卡考勤,月底由医教科教学秘书对考勤汇总,财务科根据医教科考勤情况对就餐卡充值。另食堂就餐时对学生卡实施八五折优惠。
4、作为三峡大学附属医院承担的本科教学工作预计到2023年6月启动,收费标准按三峡大学标准执行。今年起开始承担部分长江大学临床本科实习工作,收费标准按长江大学标准执行。其余待遇和标准按湖北科技学院标准执行。
本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医 教 科
2022年4月29日